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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人〔2007〕172号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关于 2007年下半年招考市直财政核拨经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宏观管理,根据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聘用办法的意见〉和〈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聘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湛人〔2003〕5号)和湛江市人事局《关于下达2007年下半年我市市直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招考计划指标的通知》(湛人〔2007〕134号)精神,我市向社会公开招考市直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的人员。 招考对象分为“毕业生”和“社会生”两类。“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生”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招考职位学历要求的人员(含“毕业生”)。 单位(系统)委培的2007届毕业生报考非委培单位的,须征得原委培单位(系统)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2007届毕业生报考者必须持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1日至198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以11月30日划线按周岁计算。 4、符合主考机关和用人单位根据不同岗位任职需要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0—11日共2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湛江市人事局办公楼(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内)。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按照公布职位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一寸照片3张,以及笔试考务费100元。 每位报考者仅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可由他人代报名。 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湛江市市直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核查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科目原则上考两科,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50%、《专业知识测验》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为必考科目,招考职位是否需考《专业知识测验》科目,由招聘单位在报名时明确并通知考生。 笔试时间:2007年12月22日(如有变化,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测验》 上午10:30—12:00 《专业知识测验》 笔试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成绩将在市人事局公告栏及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网页(www.zjrskspx.net)上予以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由湛江市人事局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根据拟招职位专业技能和业务需要,主要考核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采取面谈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具体通知。 面试结束后,笔试开考二科的,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开考一科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录取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按现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 联系电话:3339536、3336031 附件:《2007年下半年湛江市市直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湛 江 市 人 事 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