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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湛人[2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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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2006

上半年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发[2006]76号)、《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录用暂行办法》、《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省下达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计划,我市设立考点,负责湛江市区域(包括县、市、区)招考单位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单位(含系统)委培的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非委培单位的,须征得原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必须持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非湛江生源(户籍)的省内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6年夏季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中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考职位要求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但不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41日至1988331日期间出生)。年龄以41日划线以周岁计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具备《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2006年上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告》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的身体和年龄要求;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6631日前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2005年下半年招警考试中已进入录用范围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警。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湛江市人事局办公楼(赤坎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内)。

(二)报名时间:2006422日至23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按照公布职位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名。2006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0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同一底片)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缴交笔试考务费100元。

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可由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2006年上半年广东省招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经考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加考公安专业科目。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3)公安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4)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用书为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664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专业科目或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其他部门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予面试。笔试成绩将在市人事局公告栏及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网页(WWW.zjrskspx.net)上公布。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由市人事局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四、录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为保证整个考录工作的公平,任何时间(包括已被录用)如发现并证实不符合招录条件者,将按规定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为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对这次招考未满的空缺职位,在全省范围内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录用办法由省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3339536

 

 

附:1、《湛江市2006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06年上半年公务员招考简章》(http://www.gdzz.cn)

3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2006年上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告http://www.gdga.gov.cn

4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OO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