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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湛 江 市 人 事 局 湛人[2005]178号
关于变更部分职位招考对象和条件的通告 根据省公安厅和有关招考部门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2005年下半年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告》(湛人[2005]166号)中的部分职位招考对象和条件予以变更。现通告如下: 一、湛江市公安系统的湛江市公安局基层民警职位(职位代码61012)和雷州市公安局基层民警职位(职位代码61022、61023),原招考对象为“社会”,现改为:“应届、社会”;其他所有职位,原招考对象为“往届毕业生”,现改为:“应、往届毕业生”。 二、湛江市公安局海东分局科员以下C职位(职位代码61015)的其他条件原为“具有学士学位”,现改为:“男性,具有学士学位”。 三、麻章区司法局科员以下B职位(职位代码62012)的其他条件原为“30周岁以下”,现改为:“30周岁以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四、湛江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科员以下B职位(职位代码62002)的报考者学历原为“大专以上”,其他条件原为“男性,30周岁以下,符合招录司法警察身体条件”。现报考者学历改为:“中专以上”,其他条件改为:“限广东省司法警察职业学院毕业生,男性,30周岁以下,符合招录司法警察身体条件”。 五、湛江市财政局直属分局科员以下C职位(职位代码99029)的其他条件,原为“具有学士学位”,现改为:“具有财务管理和法律双学士学位”。 特此通告 湛江市人事局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